假采购真诈骗 一男子诈骗烟酒获刑一年罚金八千
近期,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危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危某于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间,谎称以要做酒席为名,需要购买香烟和啤酒等物品,到家后付钱,要求被害人将货物送至其伪造的“家”地址,或将放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均在“到家”或结账的时候,趁被害人不备将货物盗走并逃离现场。经查,被告人危某共作案5次,骗取货物价值六千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办酒席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危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危某流窜作案多次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萍乡中院遂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来源:萍乡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