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泉州多地连发通告!鲤城、丰泽、永春、洛江……

2020-03-18   无线泉州

关于清明祭扫,

泉州鲤城、丰泽、

永春、洛江、台商投资区相继发布通告


鲤城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鲤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防范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人员上山祭扫。全区范围内禁止市民上山祭扫,各涉林街道、社区要强化上山祭扫人员的管控,在上山路口设置防疫、防火检查服务站,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严禁祭扫人员上山祭扫。

二、暂停公共场所祭扫。即日起,全面暂停前往各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安息堂、寺庙等提供骨灰寄存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墓地进行现场祭扫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严格管控祭祀活动。广大市民要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市民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燃放鞭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殡葬服务场所通行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四、倡导新型文明缅怀。全区骨灰堂、安息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将由工作人员代为统一祭扫。提倡广大市民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先辈、寄托哀思。

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全区党员、公职人员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率先垂范,并积极动员海外乡贤和在外经商、务工的亲属暂不返乡扫墓祭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如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鲤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丰泽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第22号)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疫情远未结束,输入风险非常严峻。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全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就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服务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即日起,全面暂停到辖区内的陵园、骨灰堂、安息堂等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的现场祭扫活动。殡葬服务机构、寺庙管理的陵园、骨灰堂、安息堂等,由管理主体代为祭扫。鼓励有条件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

二、严格祭祀管控。禁止在祠堂、祖厝等场所举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各街道、社区要做好辖区内相关场所巡查管控工作。

三、倡导简约祭扫。广大居民要积极动员境外、在外经商务工等的近亲属暂不返乡,避免旅途可能带来的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提倡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四、严禁上山祭扫。街道、社区会同公安、交警、森林防火、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火、防疫检查站,强化火源管控和上山祭扫人员管控,对不服从管理且教育不听劝阻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共产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此通告自即日起施行。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永春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29号公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阶段,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省、市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祭扫活动。疫情期间,全面暂停到永春县西山园殡仪馆、天景陵园(公墓、骨灰寄存设施)、各乡镇骨灰堂、烈士纪念设施等场所祭扫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格祭祀管控。广大市民要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各乡镇、村(社区)要做好辖区内祭祀管控工作。

三、倡导文明祭扫。倡导采用家族长作代表统一祭扫,家族成员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祭扫新方式,遥寄先人、慎终追远,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树立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

四、严控上山祭扫。各乡镇、村(社区)要做好宣传,严格对上山祭扫人员进行管控,在各个进山主要路口设卡设岗强化检查,严禁携带火源上山。广大市民要文明祭扫,不组织集体上山祭扫,控制上山人数,严格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村(社区)、县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同时,积极动员劝导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暂缓返乡扫墓祭祖,提倡居家追思、网上祭拜或嘱托国内亲属进行祭祀。

六、严格疫情防控。各乡镇、村(社区)、县直各单位在得知有近亲属即将由境外或省外入永返永祭扫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近亲属所在村(社区)报告情况。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洛江

关于清明期间防控疫情文明祭扫的通告(第19号)

为做好清明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森林火灾,推进移风易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精神,现将2020年防控疫情文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集中祭扫

各乡镇(街道)骨灰堂及农村散坟集中区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撒放等群众性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防控措施,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对拒不服从防控工作,扰乱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正常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严格森林防火

各乡镇(街道)要在各上山路口设置检查站,严格对上山祭扫人员进行管控,严禁携带火源、金纸、鞭炮等易燃易爆品上山祭扫。广大市民要严格控制每户不超2人上山祭扫,严格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自觉配合检查工作。对不听劝导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倡导文明新风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各类模范人物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带头者。要积极动员外地、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的近亲属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得知近亲属将由境外、省外入洛祭扫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近亲属所在村(社区)报告情况。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如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21号通告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场所祭扫。全面暂停各类陵园(公墓、骨灰寄存设施)及各乡镇、村骨灰堂(安息堂)、寺庙等场所祭扫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格祭祀管控。各乡镇、村要做好辖区内暂停祭祀管控工作。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

三、严控上山祭扫。各乡镇、村要严格对上山祭扫人员进行管控,广大人民群众要文明祭扫,不组织集体祭扫,控制上山人数,严格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四、严格火源管理。严禁携带火源、金纸、鞭炮等易燃易爆品上山祭扫。各乡镇、村要在各上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对携带火源、金纸、鞭炮等易燃易爆品上山的行为进行劝导,不听劝导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共产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要积极动员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近亲属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村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村干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如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严格疫情防控。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共产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在得知有近亲属即将由境外或省外入(返)台商区祭扫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或近亲属所在村报告情况。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