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早上,梅州男子何某在凯茵新城壹加壹附近路边的小轿车上睡了近3个小时后,被开发区交警叫醒。经检测,何某呼气酒精含量达160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
当天早上7时,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公安分局指令,称接到举报有一辆小轿车在凯茵新城壹加壹附近的路边违停,驾驶员像是在车上睡觉,要求处警。
值班警员到达现场时,看到一辆粤T1S7**号牌小轿车停车路边,车窗开着,弥漫大量酒气,一男子坐在驾驶室内呼呼大睡。
被处警民警叫醒,并被要求进行酒精测试时,当事男子称只是在车内睡觉,没有开过车。民警于是调取了附近监控视频,证实车辆原来停在凯茵新城某酒吧附近的路边,车辆于当天凌晨4时许由当事男子驾驶从酒吧附近到了“壹加壹”附近。经查询,两地相隔有800余米的距离。在证据面前,当事男子不得不承认饮酒后开车的事实。
经查,当事男子叫何某,39岁,梅州市人,事发前在中山某国际物流公司任经理。民警随即对何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随后依法暂扣车辆,并将何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据何某交代, 5月6日晚上22时许,他驾驶向朋友借来的小轿车到凯茵新城一酒吧与几个朋友一起喝酒。临近次日4时许,几个人从酒吧出来各自回家。何某感觉头晕不敢开车,想将原来违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开到酒吧门口睡一下,但因酒吧门口没有地方停车,于是驾车在附近寻找车位,后在壹加壹凯茵新城店后面找到了停车位,并当即停车准备先休息一下再走,想不到一觉睡到早上共睡了3个小时,直到被办案民警叫醒。
如司法检验报告证实醉酒驾车,何某不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被吊销,加上借朋友的小轿车也已被暂扣,何某一时不知该如何向朋友、家人和公司交待。
通讯员:刘洪希 钟碧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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