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从衣食住行入手解决群众期盼
检查商场超市肉类制品
一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化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履职尽责,强化沟通融合,不断加大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力度,从衣食住行入手解决群众期盼,积极探索推动线上线下同一标准监管执法,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12315平台建设,打牢维权基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全面推进12315平台建设作为强化维权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工作,提出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在2019年5月完成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线热线”整合工作,实现了12315一号对外。通过建立12315统一的消费维权热线,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渠道。
开展了12315行政执法体系过渡期投诉举报平台操作运用和相关知识的培训,重点培训12315行政执法体系整合建设及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工作,分别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处理的相关规定和知识。同时,将日常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与重要节点投诉举报受理转办和维稳值班紧密结合,发挥12315消费投诉站点维权作用,为消费者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315平台对投诉举报的及时有效处理,擦亮了12315这块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金字招牌,为实现市场监管工作的大融合,助力保山市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迈出扎实稳健的一步。
加大维权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多措并举,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与行业组织、市场消费者维权平台的衔接与联动,促使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通过进一步落实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办和追踪,促进五县(市、区)消费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大投诉受理转办及诉转案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消费维权任务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突出食品、饮品、农资、服装、家用电器、汽车等重点产品,严格市场监管,落实产品质量抽检、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规定,加大消费侵权案件查处工作,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保科、市消协全年及时处理回复市委书记、市长信箱信访件6件,尚待处理办结2件。特别是在处理其中的一件因购买汽车发生的消费纠纷中,得到了消费者的感谢回复。
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为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推动社会诚信体系构建与发展,创新工作机制,打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制定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创建活动标准,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推进“一承诺五制度”(公开诚信经营承诺以及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赔偿先付制度),同时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联合开展创建活动。全年全市共推荐创建市级“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10户,县级“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64户。
制定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全市注册登记从事拍卖、文物经营活动的企业和农贸市场中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对相关检查内容、抽查方式及流程、抽查结果的公示以及抽查档案的建立做了相应要求。
多渠道立体化宣传,提升市民维权意识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着力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突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宣传,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度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3·15”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对普洱茶、过桥米线市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市场和保健品市场3个民生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检查各领域经营户32户(次),提出整改意见39条;积极开展12315法制宣传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农村的“六进”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开展主题宣传咨询活动,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在五洲国际广场举行,来自全市14个部门、8家企业和各理事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活动,当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件,共派发宣传资料1.1万份,咨询服务群众600余人;开展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情况,活动当天,“一体化政务平台”共受理投诉17件,办结3件,挽回经济损失0.2万元;同时,腾冲、昌宁、龙陵、施甸四县(市)也开展了一系列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