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缴至个人账户的,停车者可拒绝支付并举报!记者走访发现…

2021-04-25     都市条形码

原标题: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缴至个人账户的,停车者可拒绝支付并举报!记者走访发现…

4月20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化建设政策解读》中提到,对于道路临时泊位收费缴至个人账户的,停车者可以拒绝支付并举报。4月21日,记者走访了昆明部分路段的道路临时泊位,目前这些地方是怎么收费的呢?

记者分别到新闻路、永乐路两地国资停车位上停车,收费员均穿着国资停车的工作服,拿着手持设备,扫描车辆信息后,将停车票贴于车窗前。记者离开时,收费员根据计时,通过手持设备扫码付款,收款主体分别为昆明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昆明驿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收费员提供了正规发票。

随后,记者又来到永乐路附近的非国资停车位。

记者:“停了多长时间?有没有计时?”

收费员:“20多分钟。”

记者:“20多分钟,你们这个是私人收费还是公司收费啊?”

收费员:“物管收。”

收费员出示了一个微信收款码,记者扫码后发现,收款码显示收款主体为个人姓名,并非公司企业名称。随后,记者又到大观商业城附近的路边停车位停放车辆,收费员说,路权归地产商所有,收费主体也是地产商。

记者:“你们停车位是国资吗?”

收费员:“是房地产弄的,这个停车位是开发商弄的。”

关于上述所遇三种情况,记者咨询了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信息联网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读称,市政道路上的国资停车位,收款主体一定是正规公司或企业,如果非市政道路,由物管、企业等管理的道路,也需要按规定规划停车位,收费权归物管、企业等所有,但收费主体在5月底前,需要更改为企业或公司名称。

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路权都是别人的,只要他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来进行,收取的费用是允许收取的,这种我们一般要求他们提供一个公司账户,不允许收到个人账户里,这种跟以前那种没什么区别。”

《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化建设政策解读》中提到,这次机动车停车信息化建设,在5月31号以前要完成昆明市主城建成备案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信息化改造,并将停车场信息数据介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鼓励非经营性专用停车场进行信息化改造和数据介入,将富余、空闲车位对外开放或错时开放。

都市条形码记者报道

编辑:谷雨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nQB9DHkB9wjdwRpv0sP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