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城’工作目标,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进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有效提升各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中国食品安全网》将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过程中的创新举措以及难点克服等话题进行采访,并呈现诸多的优秀的案例作为范本,为行业提供参考。
近年来,甘肃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甘肃省省委省政府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党政同责”,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兰州市、嘉峪关市“两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甘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甘肃省食安委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2016年5月,兰州市、嘉峪关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甘肃省委、省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创建工作与“食安甘肃”建设相结合,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强化组织领导,靠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明晰部门职责,夯实保障基础,完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甘肃省食安委制定了《甘肃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并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备案,着力健全完善创建工作制度体系。
2018年,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整体部署,省食安办组成评估组,对兰州市、嘉峪关市创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经过现场核查及评估,甘肃省2个试点城市基本达到创建标准。
2019年,甘肃省食安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兰州市、嘉峪关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价,创城工作成效显著。
2.《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城市)”目前所取得哪些进展及成效?
甘肃省食安委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简单来说,5方面成效:
党委政府责任全面加强。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点改革任务和保障措施,健全了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兰州市、嘉峪关市出台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建立了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了“党政同责”要求,属地责任得到有效强化。
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有力。甘肃省、市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相关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印发工作规则,完善机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部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创建城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理总体布局,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形成了市、区、镇、社区四级联动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有力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靠实。严格落实网格化、规范化、常态化监管措施,全面推行自查管理、风险分级、量化分级、电子追溯、明厨亮灶、记分管理、责任约谈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采取飞行检查、督查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督查,结果通报市州政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重点难点问题不断破解。有效利用创建平台,整合各方力量,加大资源投入,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破解了“三小”、无证无照经营、“地沟油”治理、基层所执法车辆配备等涉及多部门的“老大难"问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区城性、系统性风险,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联合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办渠道,利用广告牌、宣传片、宣传彩页、短信、微信、横幅、广播等手段,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构建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3.《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推进创建工作过程中,有哪些创新性举措以及标准。
甘肃省食安委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整体表现在5个方面。
坚持党政同责,高位部署推动。创建城市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考核权重达到3%,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将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并列入市委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每年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召开工作会、推进会和联席会,督查落实任务,全市一盘棋,合力抓创建。
兰州市成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嘉峪关市组成市委书记、市长任指挥长的创建工作指挥部,制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细化分解工作指标,明确重点,靠实责任,实行“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措施,按计划有步骤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兰州市打造形成了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兰州模式”,建设九州“主食厨房”食品工业园,积极发展“兰州高原夏菜”“兰州百合”“兰州玫瑰”等特色品牌,实施兰州牛肉拉面提升发展质量行动,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放心工程,助推食品产业发展。
嘉峪关市全面推进畜禽定点屠宰、餐厨垃圾处置、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投入878万元新建、改扩建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投资4868万元的食品检测、产品质量检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联建项目投入运行,建成覆盖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的农产品快检室,形成了市级例行监测、速测站日常监测、三镇农产品产地监测的同步、全覆盖监测体系。
坚持守正创新,提升监管效能。创建城市立足长远、科学谋划,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推出监管新举措,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兰州市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发改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规划和落实,财政部门加大经费支持保障,商务部门加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粮食部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卫健部门加强食品污染物有害因素及食源性疾病监测,教育、住建、民政部门加强学校、建筑工地、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公安部门加大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形成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嘉峪关市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城联创”,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了市、街道、镇、社区四级联动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配送和餐饮质量提升“三大工程”,构建了目标责任、食品安全防范、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示范创建“五大体系”。
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三品一标”农产品实行二维码追溯,打造“透明车间2.0版”,实时监控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车间、库房,强力推行“阳光仓库”“电子一票通”和食品追溯平台应用,打造升级版“明厨亮灶”。
开展“你点我检”食品检测公众监督,初步搭建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公众监督、社会共治阳光监管平台。
坚持打建结合,构建长效机制。创建城市坚持“打建并重”,在严“打”、重“建”上下功夫,要在“打”上出重拳,在“建”上立新制,实现“打”“建”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协调推进。兰州市全面推行风险分级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率100%。
出台《兰州市网络订餐管理办法》,整治网络订餐不规范行为。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和“三小”治理力度,积极推行五个必须和六个管理措施。
大型商超开展农超对接销售模式,利用全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实现食品追溯管理,落实农超对接和市场准入制度。
嘉峪关市围绕协同推进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和保障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信心,坚持从制度管控和引导层面建立制度机制,建立行刑衔接、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毒蘑菇中毒防控、嘉峪关市食品安全监管与检察公益监督联动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制度70余个。
政府出资,购买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农村婚丧群体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兜住了风险化解最后一关。
坚持宣传引领,营造共建氛围。创建城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在主流媒体开办食品安全栏目,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兽药安全知识科普”和食品安全“五进”、百家企业示范引领、主体责任落实公开承诺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兰州市将食品安全数据纳入兰州市三维社会服务管理系统,通过微博、微信在食品消费高峰节点发布温馨提示、消费警示和食品相关知识,通过广播、电视、固定宣传栏、公共交通等媒介,全力宣传创建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稳步提升。
嘉峪关市主流媒体与新媒体同时发力,构建“视声文网站”五位一体立体宣传格局,市县专业食品科普知识读本和《中国医药报》社区(行政村)全覆盖,学生食品安全科普读本班级全覆盖,城乡居民入户走访全覆盖。
打造《食安雄关》品牌栏目,邀请3名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拍摄创建公益宣传片,利用全市出租车、公交车、电影院、沿街门店、外卖快递等平台、场所和媒介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共建氛围。
4.《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城市)”过程中,对重点区域、场所、企业、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有哪些突破性之进展。
甘肃省食安委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6个方面。
持续开展“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监管人员“两方责任”大约谈,不断增强信息化监管手段,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重点食品行业和大中型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
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推行“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入网应用,打造“互联网+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运用手机或移动执法终端设备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实现对食品生产企业车间、库房、餐饮服务单位实时监控。
加大“三小”治理力度,嘉峪关市采取以奖代补激励措施整治“三小”食品,小作坊三年提升行动有力、有序、有效,采取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引导投资建设小作坊集中加工点,由场地提供方出资,对厂内所有加工小作坊进行一揽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小作坊走上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路子,为全省小作坊综合治理、规范提升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兰州市大力解决食品问题“潜规则”,规范食品流动摊点,按群众需求对食品摊点进行实名登记,实行定时定点经营,取缔乱摆摊设点行为,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解决了小摊点“小杂乱脏”顽疾,助推了摊点经济、夜市经济。
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两个长效机制,构建了市场、农业农村、粮食、卫健、街道等部门行政监督、技术监督人员和社会监督网格人员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治理成效明显。
加大重点行业、企业的环保执法,强化耕地污染源头治理,完成全市土壤抽样检测和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衔接,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大力开展小饭桌摸底登记和排查整治,在学校门口张贴公示合法小饭桌,引导公众监督,小饭桌经营走上良性规范发展之路。
5.《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确保指标落实过程中,遇到哪些难题?
甘肃省食安委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
责任落实还有差距。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作为创建实施单位,对创建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责任落实不够平衡,没有真正将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同规划、同部署。
部门联动不够有力。市、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认为创建工作主要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事情,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信息沟通不及时。
监管水平有待提升。监督检查信息化程度不高,智慧监管执法手段不足,监管数据库建立不完善,监管档案和监管数据库不够统一规范。基层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管能力不足。
主体责任还需强化。农产品市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经营户进销货台账、自检、自查、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相关记录不完整,信息公示不全面,未按照要求储存食品。
创新能力仍需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能力不足,企业创新能力尚需提升,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带动效应还不明显,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还不高。
6.《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城市)”在监管工作中,有哪些创新性监管思路以及先进典型案例?
甘肃省食安委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
组织领导全面强化。甘肃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了重点改革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破解食品安全工作该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
兰州、嘉峪关等市州及兰州新区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建立了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要求。
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成立由省长任主任、相关副省长任副主任,25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印发工作规则,完善机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部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整治行动成效明显。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集中整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学校食品、保健食品、农产品质量等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召开公开销毁违法食品现场会和新闻发布会,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顺利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中央领导调研督查、“一会一节”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不断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制定《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国发布餐饮服务“明厨亮灶”、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三个地方标准,出台《食品检查员管理办法》,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清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制定“三品一标”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打造“甘味”品牌。
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逐年提升,2019年达到77.6%,“创城”知晓率达到78.9%,“创城”支持率达到91.4%,“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品牌初步树立,成效已经显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兰州市打造了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兰州模式”,主城区每日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300吨以上,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嘉峪关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到位国拨省补资金1990万元,完成基础建设,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全市餐厨垃圾实行集中统一收集、拉运、无害化处置。
示范创建全域开展。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16年5月,省食安委办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确定23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省级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2018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召开创建工作视频推进会议,部署全省全域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省食安委办先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试行)》,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截止目前,全省共有25个县(市、区)被命名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7.《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 下一步在创建工作中,还将从哪些方面推进创建工作进展。
甘肃省食安委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靠实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切实发挥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作用,强化市场综合执法,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甘肃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坚实保障。
进一步加强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理念,推进“食安甘肃”十大攻坚行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推动“智慧监管”。
推广“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运用,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提档升级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
深化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强化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全域“双安双创”行动;加大乳制品、酒类、肉制品、包装饮用水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推动共享共治。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作用,充分利用市场力量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健全完善科学公正的综合考评机制,探索试行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法。做好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努力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甘肃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全面靠实食品安全责任,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切实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积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感和幸福感。
编辑:谭妮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