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石景山区古城南街东侧1612-819、1612-820地块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放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上午10:00至2019年10月25日下午17:00。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景山区古城南街东侧1612-819、1612-820地块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石景山区古城南街东侧,项目四至为:东至建隆街,南至康锦路,西至建泰街,北至康盛路。
项目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71069.5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68361.5平方米,总套数887套。包括约81-89平方米三居室476套,约62-73平方米两居室390套,约48-57平方米一居室21套。项目销售均价为40100元/平方米,全装修交房(根据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二、销售对象及房源安排
本项目房源销售对象分三类:
1.石景山区户籍无房家庭;
2.在石景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3.在石景山区工作的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为人才组和普通组,人才组优先配售。人才的具体认定标准、申报流程等情况详见附件。
本项目房源安排:将结合石景山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以及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申购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至2019年10月25日)。
2.申请人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的。
2.申请家庭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房购买协议或在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时已选定了安置房的。
3.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4.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时点未满三年的。
5.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三)补充说明:
1.对“在石景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审核认定标准为:开通申购当月起向前递推连续3个月(2019年7月、2019年8月、2019年9月),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连续缴费区均为石景山区。
2.“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即已办理居住证,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二是在石景山区有稳定就业,其认定标准为:开通申购当月起向前递推连续3个月(2019年7月、2019年8月、2019年9月),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连续缴费区均为石景山区。
3.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联系方式
申购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enroll/home.jsp
服务热线:010-60800008(早9:00—晚17:00)
监督电话:010-68809081(早9:00—晚17:00)
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京西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