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类指导个体工商户营业开放的调度令

2020-02-14   浏阳发布

根据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20〕35号)文件精神。现就个体工商户营业开放发出如下调度令:

一、在前阶段药店、超市等保障营业基础上,原则上日杂水果店、洗衣店、五金店、理发店、农资店、加油(气)站、农贸市场、商贸服务场所、银行网点、通讯网点、有线电视门店、桶装饮用水、维修服务、水暖器材供应、物流与快递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及场所,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2月10日后可逐步恢复营业。对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消毒力度,加强体温监测。

二、严禁餐饮店、酒店、宾馆、网吧、歌舞厅、棋牌室、足浴及游戏场所等人员聚集性强、流动性大的行业营业。

三、严禁休闲娱乐场所、农家乐、农业休闲观光场所、旅游景点、民宿、夜宵烧烤门店等公共场所营业。

以前所发调度令与本调度令有异的,以此调度令为准。

浏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来源:浏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编辑:刘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