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澄湖1.6万亩围网养殖区,禁止使用冰鲜鱼(海鱼)及畜禽动物内脏投喂。昨天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阳澄湖环境问题整改部署,保护阳澄湖水源水质,深入推进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苏州市出台《关于阳澄湖围网养殖禁止使用冰鲜鱼投喂的通告》,从今天起施行。
《通告》适用范围为阳澄湖围网养殖区域,在阳澄湖水域从事围网养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该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各围网养殖生产单位和个人为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湖区围网养殖禁止使用冰鲜鱼(海鱼)及畜禽动物内脏投喂的职责。苏州市阳澄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沿湖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湖区围网养殖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种植水草、增加螺蛳投放,减少外源性饵料投入,保护养殖水体生态环境。冰鲜鱼(海鱼)经营者做好冰鲜鱼(海鱼)经营台账,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违反《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昨天的新闻通气会上,苏州市相关部门发布具体部署,将通过宣传引导,规范养殖户养殖行为。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指导养殖户种好一池草、放好一池螺、养好一池水,大力推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联合推出的“863”生态养殖技术,实现规格大、品质优、效益高的绿色生态发展模式。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尤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