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信阳男子婚前醉驾出事故,未入洞房先进班房

2020-01-19   民生信阳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2019年12月26日23时,信阳商城交警事故中队民警接到一起报警电话,称在鲇鱼山乡匡店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号牌为皖KN**90挂车和一辆号牌豫S9**21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民警到达现场勘查时发现,豫S9**21号驾驶员李某有酒后反应。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121mg/100ml,民警随后将李某带到商城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抽血待检。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37.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

据李某交代,他准备第二天坐火车去云南和女朋友结婚。高兴之余,李某当晚与朋友在黄柏山路一酒店喝酒,喝完酒后回到幸福小区家中。晚上九点左右,李某想着明天即将去云南结婚,户口本忘在老家,遂驾驶轿车回吴河乡的老家去取户口本,在行驶到鲇鱼山乡匡店村路段时,同对面驶来的大货车发生碰撞。

目前,该案件已被移送法院,李某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拘役3-6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5000元的刑事处罚,以及吊销其C1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收到这样的“结婚礼包”,

李某欲哭无泪,

丢脸不说,还要刑拘数月,

婚期都有可能被影响,他表示追悔莫及。

来源:信阳交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