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嵊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孙海荣、俞仲兴、赵祥军、夏春燕、丁法军、俞忠毅、俞越江,副市长李剑光在嵊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于今年1月16日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指出,全省上下要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出发,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迫切需求出发,从推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布局出发,全面宣传贯彻好《条例》。
会议强调,要正确把握宣传贯彻《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利,进一步健全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要切实提升宣传贯彻《条例》的实际成效,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抓紧完善配套政策、全面汇集贯彻合力、实施监督推动落实等措施,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全省视频会议结束后,绍兴市就《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再部署。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统筹兼顾、抓好落实,把《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与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深化开展“三服务”、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相结合,为绍兴市重返全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30强”提供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