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广西融安县警方,快速破获一起强迫妇女卖淫案。据了解,此案受害者系两名年轻女孩,她们与犯罪嫌疑人黄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后来,被黄某以"请喝酒"诱骗出来,原以为会是一场愉快的会面,谁知却成了一场恶梦的开始,两个女孩不仅被嫌疑人性侵,还被用砍刀威胁,前往柳州卖淫。幸好两个女孩比较机敏,趁看守者不注意,报警求助成功,才免去了后续的悲剧。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罗某等4人,已经被警方捕获。但是,这件事对两名女孩造成的心理及身体上的伤害,恐怕短时间内是很难愈合了。而这起悲剧性事件,也给更多的女性敲响了警钟。
诚然,嫌疑人黄某等4人,为了自身利益,不惜触及法律及道德底线,伤害无辜女性,其性质的恶劣程度,令人发指。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在法治严明的今天,仍旧有不少心有歹意的人,不断地试探法律的红线,不停地挑战国家司法权威。然而,与法相背,损害人民的利益,放任邪恶的人性,谋求不法的企图,终将受到严惩。可以说,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终将到来。
一些犯罪分子,总是心存侥幸,始终觉得自己会是例外,不断触碰法律的红线。却并不知道,一旦选择犯罪,就相当于选择了阴暗幽闭的人生。无论怎么跑,也跑不过越来越高超的侦破手段;无论怎么跑,也逃脱不了网络时代的天罗地网;无论怎么跑,也躲不过人民群众的愤怒和声讨。因此,对于他们来说,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接受司法的裁判,是必然,没有例外。
仔细分析这起案件,我们不难发现,两个女孩也并非不存在过错。她们和犯罪嫌疑人仅仅是通过网络结识,便满心欢喜地与其赴约喝酒,没有丝毫防备,严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如果,两个女孩在赴约之前,能多思考一步,多犹豫一下,或者多问一下他人的意见,或许结果就会不同。
可以说,这样的事并不在少数,早在很多年以前,就已经有许许多多的女性,因为草率赴约网友,酿成悲剧,追悔莫及。这都是血与泪的教训,而两个女孩却没有记住前车之鉴,心存侥幸,最后懊悔终生。
而且,我们发现,此类犯罪有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女孩成为受害者。一则,年纪小,涉世未深,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蒙骗;二则,叛逆期的孩子非常喜欢冒险,即使心里隐约感觉存在危险,也想去迎接挑战;三则,因为经济并不独立,更容易被诱惑,一些小恩小惠,便会让她们成为送入豺狼口中的羔羊。在花一样的年纪,她们所经历的这一切,又能怪谁呢?
我们知道,在网络时代给人们带来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的犯罪手段。从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犯罪分子能锁定受害人的范围也很有限。但如今,通过网络,天南地北的无辜群众,都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捕食对象。
而且,网络犯罪也给警方侦破案件,带来了新的挑战,无论是证据收集还是线索追踪,都需要强有力的技术配合,需要在传统侦破手段的基础上,不断改进。近年来,一些女性受害人,很多都是犯罪分子通过网络锁定以后,再联系引诱,一步一步达到犯罪目的的。因而,在网络时代,我们在享受科技进步带来便捷生活的同时,也应当心生警惕,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趁之机。
在笔者看来,要想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需要多管齐下,多方共同努力。而对于女性同胞,也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轻率赴约。而对于家长和老师,则需要加强未成年女孩的防范意识,告知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到既要给予孩子一定的自由和空间,也不能完全放手。同时,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为群众提供安全绿色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