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自2019下半年以来,江丰电子一直在稳步推进收购SilveracStella100%股权。
2020年5月19日,江丰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向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联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SilveracStella(Cayman)Limited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预测利润数和业绩补偿方案进行调整。
公告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经审慎评估,公司和共创联盈拟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预测净利润数进行调整如下:
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原预测净利润数分别是10,571.73千美元、16,431.54千美元、21,477.22千美元、25,486.26千美元、27,293.56千美元、27,293.56千美元,现分别调整为1,167.41千美元、6,079.50千美元、21,477.22千美元、25,486.26千美元、27,293.56千美元、27,293.56千美元。
新冠肺炎疫情对标的资产预计产生短期影响,疫情影响预期不会持续,不会对标的资产的整体价值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收购标的资产有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链,是公司实现持续较快发展的重要战略。经公司与共创联盈充分沟通,将不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收购价格进行调整,即收购价格仍为人民币160,288.01万元。
在业绩补偿方面,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和共创联盈、姚力军先生拟对本次重组业绩补偿安排进行调整如下:
共创联盈和姚力军先生承诺,如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在2020年度内完成交割的,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各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167.41千美元、6,079.50千美元、21,477.22千美元和25,486.26千美元;如标的资产在2021年度内完成交割的,标的公司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各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6,079.50千美元、21,477.22千美元、25,486.26千美元和27,293.56千美元。
本次重组业绩补偿期由三年延长至四年,自标的资产交割当年起计算,即标的资产交割当年作为本协议项下补偿期起算的第一年。
江丰电子表示,公司本次调整主要是针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预测净利润数以及业绩补偿安排进行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的调整,亦不涉及新增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校对/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