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余庆县学生资助政策来了!!!

2019-09-18     余庆发布

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

资助标准:500元/生˙年。

(二)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对象:县城所在地以外的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学前儿童(含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

补助标准:每年每生补助600元。

资助流程:各幼儿园(校)向在园幼儿提供营养午餐。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一)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申办流程:按学期填写《贵州省 年 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由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期发放。

(二)非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非寄宿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纳入生活费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执行

实施时间:2019年秋季学期起开始执行。

(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补助标准:每年每生补助800元。

实施方式:学校直接向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三、高中教育阶段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2000元/人·年。

申办流程:按学年向就读学校申请,按学期发放。

(二)免学费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免学费标准: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类2000元/年·生,二类1800元/年·生,三类1600元/年·生。

2.公办普通高中。贵阳市城区1300元/年·生,其他市(州)所在地和贵阳市郊区1000元/年·生,县、市(含乡镇高中)760元/年·生。

申办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学期向学校申请,直接免除学费。

(三)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在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资助标准:

(1)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人˙年;

(2)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人˙年;

(3)免(补助)住宿费500元/人˙年。

资助流程:

(1)省内学校就读学生。在秋季学期入学时,学校对新生进行登记,并按规定标准对登记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新生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待扶贫部门审定确认后予以资助。对仍在当期学段就读,上一学年已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学校直接纳入资助范围,入学时按标准直接免除相关费用。扶贫专项资金按每生每学期500元标准,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2)省外学校就读学生。新生在秋季入学后,学生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请就读学校盖章认可后,由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银行卡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县级教育部门将申请学生有关信息报扶贫部门审核比对后,将比对通过的申请学生纳入资助范围,于次年春季学期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对仍在当期学段就读,上一学年已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只需提交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及予以资助。

四、中职教育阶段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20%确定。

资助标准:2000元/人˙年。

资助流程: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填写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学校根据学生第一学期提交的申请材料每学期组织评审后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资助卡将资助资金按月发放给学生。

(二)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2000元/人·年。

申办流程:按学期向学校申请,直接免除学费。

(三)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在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资助标准:

1)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人˙年;

(2)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人˙年;

(3)免(补助)住宿费500元/人˙年。

资助流程:(1)省内学校就读学生。在秋季学期入学时,学校对新生进行登记,并按规定标准对登记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新生暂缓收取住宿费、教科书费,待扶贫部门审定确认后予以资助。对仍在当期学段就读,上一学年已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学校直接纳入资助范围,入学时按标准直接免除相关费用。扶贫专项资金按每生每学期500元标准,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2)省外学校就读学生。新生在秋季入学后,学生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请就读学校盖章认可后,由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技工学校学生向人社部门申请),同时提交银行卡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县级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将申请学生有关信息报扶贫部门审核比对后,将比对通过的申请学生纳入资助范围,于次年春季学期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对仍在当期学段就读,上一学年已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只需提交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及予以资助。

五、高等教育阶段

(一)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

高等专科学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3000元/人·年;可以分为1-3档。

资助流程:按学年向就读学校申请(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按学期发放。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

奖励流程: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中央高校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报省级教育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就读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贷款标准:以学费、住宿费为参考依据。

本、专科生1000-8000元/人˙年;

研究生1000-12000元/人˙年。

读书期间由政府贴息,毕业后由自己付息,可随时提前还款。

贷款形式:一年一贷,每年7-9月份办理。

(五)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在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资助标准:

(1)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人˙年;

(2)免(补助)学费 本科3830元/人˙年;专科 3500元/人˙年。

资助流程:

(1)省内学校就读学生。在秋季学期入学时,学校对新生进行登记,并按规定标准对登记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新生暂缓收取学费,待扶贫部门审定确认后予以资助。对仍在当期学段就读,上一学年已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学校直接纳入资助范围,入学时按标准直接免除学费。学校将扶贫专项资金按每学期500元标准,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2)省外学校就读学生。新生入学后,学生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请就读学校盖章认可后,由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银行卡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县级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将申请学生有关信息报扶贫部门审核比对后,将比对通过的申请学生纳入资助范围,于次年春季学期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对仍在当期学段就读,上一学年已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只需提交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及予以资助。

(六)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城镇低保子女等优先考虑)

(七)开通“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来源:余庆教育网)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l85TR20BJleJMoPMP2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