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9号)
鉴于目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外防输入”工作要求,依法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加强境外入武人员健康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2020年3月19日零时起,对所有14天内有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的入武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观察对象自行承担。
对所有境外入武人员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县防控措施。自3月17日起,所有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的入武人员(含从国内其他省、市中转进入)一律按照有关规定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且费用自理。
二、
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或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经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入境后可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若相关人员无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服从居家隔离管理要求,则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
本县城乡居民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境外,近期有入武计划的,相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车次、航班、联系方式等返程信息,在入武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乡镇报告。
四、
凡是境外入武人员到达国内机场、车站、港口,以及入武后必须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村(社区)和乡镇报告个人真实情况,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且所需相关费用由被隔离人自行承担。
五、
清明将至,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现状,不得聚集性祭扫、聚餐,并主动劝导外出人员不返乡祭祀、将实地实物祭扫转变为注重节日文化内涵,以家庭追思、网上祭奠、远程祭祀等安全文明的缅怀方式,以此来寄托哀思、祭奠逝者。
六、
对迟报、漏报、瞒报境外入武人员情况,不按规定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或违反其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共同监督,监督电话:0597-3058881。本通告即日起施行至疫情防控响应解除之日。
武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