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渑池县人民医院
近日,渑池县人民医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方案”,召开国家“4+7” 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专题会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公布中选药品目录,让广大患者了解该项惠民政策。
按照《河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19年12月31日起,对25种中选药品目录中我院正常采购的17种药品进行价格调整,平均降价幅度高达59% 。
中选药品已经摆放到药柜
此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作为质量的托底要求,完全可以保证其质量和疗效。目前,这些药品已经到位,患者可以按照处方放心购买使用。
药师为患者解读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政策
根据医保政策,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报销比例不变。对同一通用名下非中选药品价格高于中选药品价格的,在价格联动的基础上,个人先行负担比例增加10%;低于中选药品价格的,按实际价格支付,报销比例不变。鼓励患者优先使用中选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