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蛇头”刑拘8人!九江警方破获多起“偷渡”案……

2021-05-02     掌中九江

原标题:斩断“蛇头”刑拘8人!九江警方破获多起“偷渡”案……

近日,瑞昌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多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2021年3月,瑞昌市公安局接省厅下发缅北回流人员线索后,立即组织专班对线索进行核查。经前期大量摸排工作,查明在2020年期间,瑞昌市有多名年轻人被人为有组织地通过乘飞机至云南边境再翻山偷越国境至缅甸境内从事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徐某、冯某等人有重大犯罪嫌疑。该案系跨省招募组织人员赴境外从事电诈活动,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多项罪名,性质恶劣。

2021年4月中旬,瑞昌市公安局以“挖团伙、打蛇头、断链条”为工作目标,深挖战果,全链条打击,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徐某、冯某等八人抓获归案。经查,徐某等人于2020年4月至10月期间,多次充当“蛇头”组织多人乘飞机至云南边境再翻山偷越国境至缅甸境内从事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蛇头们打着缅北就是掘金天堂的幌子招揽人员,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其中,被组织偷渡的柯某等人在缅甸从事电信诈骗的窝点内 受到侮辱、打骂、人身限制。在缅甸想获得人身自由回国的,需每人向该公司出3万元以上的含偷渡费、食宿费的“赔付款”。2021年1月底,被组织偷渡中的陈某、柯某、柯某江等人每人向诈骗窝点赔付3万元才回国。

目前,徐某、冯某等八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政策

偷越国(边)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警方提醒那些要出入国(边)境的人员,自觉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

警方正告

对待赴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瑞昌公安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瑞昌公安敦促并奉劝缅北违法犯罪人员和家属:

(1)目前仍在缅北人员,迅速回国投案自首,主动交待违法犯罪情况,争取立功和依法减轻处罚;

(2)已回国违法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交待违法犯罪情况,争取立功和减轻处罚;

(3)情节轻微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问题后,可免于处理;

(4)对拒不配合、情节严重恶劣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 来源:瑞昌公安

| 责任编辑:钟千惠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l-wOL3kBDlXMa8eqEhh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