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费用报销问题,请看这里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常见精神疾病,本病严重损害患者的身心健康,给患者家庭带来沉重的阴影。为缓解患者就医负担,精神分裂已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那么具体如何报销呢?
一、范围
患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严重精神障碍的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
二、认定程序
陆良县域内的参保患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持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精神科或二级(含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明确诊断为上述6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相关诊断证明材料(诊断证明、病情证明、出院小结等)及《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申报表》到陆良县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中心大厅特殊慢性病窗口进行现场认定。
三、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
参保患者或其家属自主选择1-2家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一)住院待遇
1、参保城镇职工因患6种严重精神障碍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住院医疗费用按项目结算,报销比例为 90%。
2、参保城乡居民因患6种严重精神障碍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万)以内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项目结算,报销比例为 90%;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万)以内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90%报销;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年度费用累计。
(二)门诊待遇
1、患6种严重精神障碍的参保城镇职工,持特殊慢性病证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3000元,报销比例为90%。
2、患6种严重精神障碍的参保城乡居民,持特殊慢性病证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3000元,报销比例为90%。
3、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季度享受门诊待遇,患者门诊支付费用纳入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住院期间不可同时享受门诊待遇。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个人年度费用累计。
(三)对明确诊断为6种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实行定点救治,按病种管理,每个参保患者一个年度内可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患者因6种严重精神障碍以外的疾病发生的住院或门诊费用,按普通疾病结算。
来源:陆良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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