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本无害
但有人除外
因为有人会借酒“耍大牌”
耍着耍着
就忘记了法律
忘记了违法的成本
就在昨夜
一群唱KTV的八零后
因为酒后“耍大牌”
摊上事了
摊上大事了!
12月25日晚上22时许,宜宾珙县公安局巡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巡场镇新桥街某KTV 有一群人打架闹事。
接警后,民警随即与特巡警大队夜巡警组一起赶到现场,对打架双方进行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警察同志,这种情况的结局会怎样?
前面小编说他们摊上大事了,既然是摊上大事,必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那究竟是什么代价呢?
打架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当然要承担违法犯罪的代价,如果不信,您接着往下看吧!
现场视频监控截图
经过民警的询问得知,案发当晚,男子李某武(男,现年35岁,宜宾市翠屏区人)与陈某晶(男,现年35岁,四川珙县人)在该KTV大厅因为纠纷发生口角并抓扯,陈某晶的朋友刘某刚(男,现年36岁,四川珙县人)、毛某琦(男,现年39岁,四川珙县人)听闻后,立即上前参与抓扯,抓扯瞬间升级为打斗。
在打斗过程中,李某武与陈某晶、刘某刚、毛某琦使用拳脚、灭火器进行互殴,无论旁人如何劝说、阻拦,他们也要继续打斗。此次打斗最终导致李、陈、刘、毛四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所幸伤势不重。
目前,
违法行为人李某武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违法行为陈某晶、刘某刚、毛某琦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蜀黍想说
这就是打架的成本和冲动的代价
....
饮酒重得趣,切莫缺酒德!人在酒精的刺激下容易行为失控,做出自己平时难以想象的事情,所以饮酒要适量。万一喝多了,情绪亢奋、丧失理智而导致自己违法犯罪,那不好意思,蜀黍肯定要抓你!(珙县公安)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kQ6OSW8BMH2_cNUgV-I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