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未在划定的停车位上停放,电动车和自行车随意停放、不按指定方向整齐停放……长期以来,市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严重影响市区交通环境。对此,我市成立了市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全员参与、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原则,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桃城区“四办一乡”、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桃城区教育局等多部门联合,形成了“台上归城管、台下归交警、门店归市场、小区归物业、门前归业主”的责任体系,及时发现纠正各类乱停乱放问题,着力营造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市区主次干道、小街巷、居民小区,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具体包括: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的;在停车位外或不按指向停车的;在交叉路口随意停车的;在人行道及其他禁停区域范围内停放的;在学校、医院、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大型商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门口及周边乱停乱放的;车身残损、无人认领的“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资源的;交警、城管等部门认定的其他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的停车行为。
行动中,责任单位对市区主次干道、小街巷进行勘探摸底,按道路条件最大限度增设停车位,确保依法依规停车。在路缘石以上科学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划定停车标线,设置警示指示牌,明确停车方向和要求,确保入位、顺向、头齐。在部分停车位严重不足的小区周边,设置限时禁停标志,容许车辆夜间停放,规定停车方向,确保有序停放。对停车位缺口较大的路段,规划建设临时停车场,缓解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桃城区公安分局负责协助各单位,对拒不接受教育劝导、执意乱停乱放等蓄意阻挠正常公务执行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人,进行教育训诫,直至依法依规处理。从而做到科学设置和管理小区内停车位,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充分利用空间,明确停放要求,确保道路畅通、车辆有序。
此次整治行动将社区划分为了51个网格,分别从辖区单位、社区、物业以及楼院长、志愿者、热心市民中选出网格长,担任“段长”“路长”“片长”,监督不文明行为,协助开展宣传教育、秩序维护。另外,将设立车辆集中治乱公益岗位,定岗定责定区域,专人开展常态化专项巡查,维持车辆停放秩序。若发现违停车辆首先教育劝离,驾驶人不在场,车辆依法进行拍照取证,由交警、城管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二次违停将直接扣拖。临街商户、市场、大型超市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对门口车辆停放秩序负有监管、维护之责,发挥“微管护”职能,从源头上消除乱停乱放行为。交警、公安等单位对市区主次干道、小街巷实行分包,明确责任区域和日常分工,及时处置各类违法、治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管严查严控,对停车不入位、逆向停车、压盲道等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对乱停乱放、不予配合的,调查取证后实施强制拖离;对无理取闹、妨碍公务的,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End
编辑:刘赛
来源:衡水晚报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