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乘坐地铁这些行为坚决禁止!

2020-04-02   北京亦庄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4月1日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其中,包括不允许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骑行平衡车、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行为。

随着3月28日武汉部分地铁线路重新开行,目前全国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的41个城市已全部恢复运营。

这10类行为,坚决禁止!

1.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2.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3.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4.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5.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6.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席;

7.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8.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9.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10.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这7类行为,严格约束!

1.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2.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3.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4.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5.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6.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7.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交通运输部介绍,随着3月28日武汉部分地铁线路重新开行,目前全国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的41个城市已全部恢复运营。复工路上,请您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护的同时,注意文明乘车,遵守规范,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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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北京亦庄发布

转载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编辑: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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