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市场监管局取缔两家血豆腐加工点

2019-09-30   新渭南

(记者:李平)9月30日中午,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民街道、双王街道食药监所、环食药公安中队和区食品稽查大队20名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辖区两家非法血豆腐加工点。



这两家加工点分别位于人民街道和双王街道城中村,均是在民房之中,都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一家加工点直接在后院露天加工血豆腐,浑浊的血水发出刺鼻的气味,制作好的血块泡在水桶内,到处堆满了杂物,环境卫生极差。此前,执法人员曾多次进行检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但两家加工点一直拒不执行。2019年9月30日中午,执法人员对两家血豆腐加工点进行了取缔,现场拆除了其用于加工生产的灶台,没收了加工生产工具,对已违法加工好的血豆腐按要求进行了销毁。



根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目录》,血豆腐不在小作坊许可目录内,血豆腐加工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