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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享了一项酒驾查处数据,从9月1日起至10日止,为期十天,大队共查处饮酒驾驶违法行为40起,并依照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对违法驾驶人作出拘留、罚款、计分行政处罚。
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9月份以来,吉安县交警加大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间断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重点对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围绕辖区重点路口,该县交警以夜间至次日凌晨为重点,最大限度集中优势警力加强对重要路口、路段的管控,营造出酒驾醉驾整治无时不有的严管态势。
交警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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