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男子上班第1天被烧毁容

2019-11-28   北方新报

呼和浩特市一男子在托克托县公交公司干活第一天被烧毁容,21日记者分别联系了托克托县公交车公司和承包商内蒙古中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燃公司),公交公司表示与他们没关系,雇佣方则称无力承担。

9月10日,被烧伤的何学清在女儿的搀扶下下床锻炼。(胡永凤摄)

9月10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呼和浩特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六九医院烧伤整形科,见到了正在做康复治疗的何学清。回想起5个月前的事,何学清还历历在目。“他们只是让我去检修(拆卸)公交车上的天然气罐,去的第一天就被烧成重伤”。

5个月前,何学清经朋友介绍去拆卸公交车气罐,没有任何经验的何学清表示自己干不了,而对方说:“你连拧螺丝也不会吗?”放下疑问,4月16日,何学清与另外雇佣的两人一起到了托克托县公交公司,工作内容是检修、拆卸天然气罐。

“我只拧了五下,噗地一团火从下而上直接烧到了我的脸。”何学清说。情急之下,他从车顶跳下来。“起初是脸,后来身上的衣服也着了,周围没有灭火工具,喉咙里还吸满了烟,我只能一边满地打滚,一边挣扎着把衣服撕下来。但由于火太大无法熄灭,直到消防员来了才救了我。”

躺在病床上的何学清,头部、面都、四肢被绷带绑着。何学清的女儿帮其取下面部的绷带,只见他整个脸都被烧伤,因烧伤留下的瘢痕清晰可见,嘴部也被烧得变了形。手臂、小腿、大腿、脚踝上的皮肤同样被烧得面目全非。经医院鉴定,何学清全身30%的皮肤被重度烧伤,烧伤深度达2度到3度。

来呼和浩特打工的何学清,原本经营一家餐馆,因经营不善另谋生计。一场烧伤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何学清说,前期的医药费都是雇佣方中燃公司垫付的,但因为费用太高对方也无力承担。

何学清的女儿何雨说,“如果中燃公司断了医药费,我们只能在家等着了。这中间每月6000多元的药费,我们是无力承担了”。何雨给托克托县公交公司打电话,托克托县公交公司总经理高睿称:“不是我们雇的你,你找雇你的人,和我们没关系”。

被烧毁的公交车(中燃公司提供)

记者看到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消防的一份火灾事故认定书写着火灾共烧伤5辆公交车,起火原因是:换气工人拆卸气罐时操作失误引发。而据何学清说,他们上午到了公交公司就上车干活,没有人给做岗前培训,何学清也坦言并没有相关资格证。

11月21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托克托县公交公司总经理高睿。高睿说:“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已经判决此事和我们没有关系,他们(何学清)是第三方公司雇佣的。”当记者问是否确认何学清是4月16日在托克托县公交公司被烧伤的?对方再次重申,“我现在有事,你找第三方,这事和我们没有关系。”

事后记者找到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判决书,据判决书判定:双方应为承揽合同关系,中燃公司对其完成工作造成的损失,应独立承担责任。由于被告中燃公司的员工在拆卸气瓶时操作不当引发火灾,致使托克托公交公司的5辆公交车被烧毁,因此被告中燃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托克托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失474650元。

判决书还显示,中燃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容器)资质并依法成立企业,自2015年起,托克托公交公司将公司公交车辆的天然气气瓶拆卸、送检及安装服务项目承揽给中燃公司。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燃公司提供)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燃公司提供)

21日记者联系了雇佣方中燃公司总经理智刚,他表示,中燃公司与托克托公交公司并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雇佣。着火的公交车已使用4年,据其推断引起火灾的原因:“同时在公交车顶操作的两个工人,何学清操作气罐,另一个员工操作带出火花,引起火灾”。

“何学清并不是我雇佣的,是中燃公司的技师私自雇用的,与他并没有雇佣关系,我已经给两名伤者支付了30多万元医疗费,给何学清支付了21万多。”智刚如是说。智刚认为,虽然他与何学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他愿意给伤者支付医药费。对于一个小公司来说,支付完30多万的医药费,他已经资不抵债,无力承担了。

同时,智刚表示,在何学清上岗当天,托克托县公交公司并没有对两名工人进行岗前培训,也没有公交公司专业人员现场进行指导,这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26日,记者就此事咨询内蒙古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海龙。朱海龙说:“本案受害者作为一个劳务提供者,在工作中如非因本人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公交公司将拆卸燃气瓶的工作承包给没有质证的公司,其对此次事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受害者不知道燃气公司与公交公司有承包合同,公交公司也没有对受害者进行过明示,这种情况下即使中燃公司有质证,公交公司和中燃公司的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因此,公交公司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联系何学清女儿何雨,她表示将会上诉。

内容来源:中新网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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