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内黄电(宋琪)2019年8月6日,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法院执行局的一间办公室内,一名年约五旬的男人匆匆拿着一个布兜走了进来,一进门就喊:“法官同志,俺来交钱了,把俺妮儿给放了吧。”
这是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姚某某经人介绍,于认识半年后的2018年01月举行了结婚庆典仪式,但是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半年后,因婚前缺乏了解,两人性格不合、分道扬镳。李某某要求姚某某归还彩礼、三金等共计7.8万元财产,姚某某拒绝,李某某遂起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2018年11月15日,内黄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姚某某归还李某某婚约财产6.5万元,姚某某并未上诉。
2019年4月26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内黄县法院执行法官数次联系姚某某无果,线上线下查控其财产也没有丝毫收获,内黄县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姚某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就在案件停滞不前之际,2019年8月5日,申请人李某某向法官提供了一条线索,原来被执行人姚某某从外地打工回乡了。执行法官迅速将姚某某拘传回了法院,并在当天依法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的决定。
就在被执行人姚某某被拘留的第二天,她的父亲带着全部执行款和3000元罚款来到了法院,请求法院放人。至此,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就此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