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借款350万索要十年仍不还
2010年7月,被告申先生因资金短缺,找到了好友原告常女士,常女士同意向其无偿借款50万元。
50万元无法缓解申先生资金短缺状况,其又找到常女士借了200万元。约定了借期为两个月,月息2分,并用两处房产作抵押,但未办理抵押手续。
随后,申先生又三次向原告借款,共计100万元,其中60万元属于无偿借款,40万元约定月息为2分。
上述借款,均有转账记录。后经多次索要,2015年3月末,被告为原告出具了总条,约定借款本金变更为506.24万元,借款月息为1分,并约定还款期间为1年。
还款期间已过,原告索要借款本息,但对方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
疫期诉至法院本息变成近千万
2021年初,原告再次找到申先生,下了最后“通牒”,告之再不还款将诉至法院。
见对方一改往日的态度,申先生主动找到原告,表示自己还款确有困难,希望对方能为其减免部分利息。看在多年好友的份上,原告主动放弃了2020年11月29日之后的利息,并为其出具了字据。
原告放弃部分利息后,申先生仍以无力还款为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今年1月中旬,原告决定将对方诉至法院。但1月中旬正值黑龙江省疫情形势严峻,居住在高新辖区的常某无法到高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
在疫情期间,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网上立案指引。原告看到此消息后,拨通立案咨询电话,并在立案工作人员远程指导下,顺利完成了网上立案,要求对方给付借款本息合计996万余元。
庭前微信助力云间开庭化纠纷
此案由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迟雪莲主审,接到卷宗后,她第一时间阅卷,联系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案情。
鉴于本案证据较多,尤其借条、银行转账记录、近十年催收证据,每类证据均至少五个以上。为有效推进庭审,2月22日上午,法官借助微信群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告知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并让当事人将证据发至微信群,一方陈述欲证明内容,另一方发表质证意见。
随后一周,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并讲解巩固抗疫成果的重要性、网上开庭好处及注意事项,但由于原告拒绝而无法调解。
3月1日上午9时,庭审如期进行,双方地处安达、大庆两地,与法官、两名人民陪审员同时登录“云间”网上庭审系统,由法官通过“多方视频”功能,在线邀请当事人视频开庭。
庭审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法官核对双方身份,并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调解等必要程序。
在调解中,迟雪莲法官从友情、给付等角度,向原告讲解法院调解效力、给付重要性及对方的想法。从友情、法律、道德等角度,向被告讲解长达十多年借款中,有部分系无偿借款,这样朋友值得珍惜;告之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及失信成“老赖”后的代价。
通过多次调解,原告主动提出了让步,放弃部分请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即由被告于2021年10月31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8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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