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黑“保护伞”案

2019-07-22     法制日报河南记者站

法制日报鹤壁7月22电(孙凤龙)7月16日上午,鹤壁市浚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浚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浚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以来,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小庄村(现鹤壁市山城区长丰中路小庄社区)原党委书记李某纠集家庭成员、企业员工、社会闲杂人员等,长期把持小庄村(社区)基层政权,先后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8月13日,李某及其儿子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立案查处。

2007年4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鹤壁市山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期间,利用处理涉法涉诉的职务之便,在明知李某因涉黑被举报的情况下,仍劝阻举报人。2018年,李某某任长丰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接受李某宴请并收受礼品。在小庄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李某某明知李某之子不符合候选人条件,仍违规确定其为小庄社区党委书记候选人。

2014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在方舟专案组工作期间,借用专案组公款7万元用于内部集资。2015年5月、11月,李某某收到退还的集资款后将7万元公款据为己有。

2013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先后利用其牵头负责方舟公司非法集资案清欠处置工作和担任长风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收受魏某等人4.5万元,为魏某等人在追要欠款、拨付拆迁补偿款、催要材料款等方面予以关照。

2013年12月9日,被告人李某某在方舟专案组工作期间,挪用方舟公司清偿款30万元给工作组队员杜某(另案处理)使用。2014年3月24日至6月19日,杜某先后分4次将30万元归还。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浚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个涉及保护伞的案件。为确保案件庭审质量,合议庭成员庭前一起研究案情,制定详细的庭审计划。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被告人、辩护人意见,引导双方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ie6pGGwBmyVoG_1Z4v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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