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平乐 | 2019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2019-10-22     平乐发布

通 知

广大城乡居民:

为切实做好2019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具有本县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

三、缴费标准:

四、当年正常缴费:参保缴费人员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内工行、农行、农合行、邮储银行等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参保人应在本年度足额缴纳当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逾期视为放弃,不得事后追补缴费。

五、新参保人员缴费:当年新增参保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参保时需本人前来办理手续,不允许代办。

业务咨询电话:7882327 7882439

平乐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9月




来源: 平乐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idQN8m0BMH2_cNUgXgv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