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泸县已启动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首次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和新就业无房大学生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今年,泸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家庭。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所在场镇无房或在申请所在场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申请租赁补贴的条件是:
在申请镇(街道)劳动关系稳定,且截至申请之日前有完备的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中个体经营凭营业执照),同时工作单位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00元;
持有在工作所在地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和租房印证材料。
新就业无房大学生申请租赁补贴的条件是:
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起未满60个月;在申请镇(街道)劳动关系稳定,有完备的劳动合同或有单位工作证明;
截至申请之日前工作单位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持有在工作所在地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和租房印证材料。
据悉,本次申请至7月23日结束,申请实行“三审三公示”制度,符合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享受每平方米最高5元、最低2.5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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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