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泰安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省市驻泰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泰安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主动警务,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公安局充分发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牵头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超前谋划、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宣传发动、禁放管控,实施最严格的禁放措施。出动宣传车9044辆次,悬挂横幅1.29万条,张贴公告18.27万份,发放《致市民朋友一封信》53.31万份;设立烟花爆竹兑换点160余处,兑换日用品价值6.64万元,收缴烟花616箱、鞭炮11279挂、礼花弹1072枚;走访居民群众23.58万户、沿街门头4.84万次,签订责任书30.2万份,及时发现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自觉遵守禁放政策,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切实形成了全民理解、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禁放的良好局面。年内,禁放区域内未形成规模性违法燃放,未造成人员伤害,未引发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期间,公安机关全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对违法行为从严抓、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先后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9起,依法对19名涉案人员行政罚款;当场制止燃放行为8起,教育训诫7起,警告1起,有力震慑了心存侥幸、挑战法规权威的不法人员。
元旦、春节等传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即将来临,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坚决打赢泰城蓝天保卫战。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调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和手段,通过上门走访、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LED屏滚动播报以及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信息等多种方式,全面做好禁售禁放宣传提示工作。同时,抓住反面典型,及时曝光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让违法者现身说法。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教育,使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改变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选择更加绿色环保的节庆娱乐或祭奠方式。
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禁放监管任务较重的地方分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特别是加强对各类开业庆典、红白喜事活动的盯守力度,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对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循线追踪、上追源头,全面查清烟花爆竹来源,对组织和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在禁售禁放区域内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通报纪委监委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一以贯之抓主业、防风险,持之以恒铸铁军、创文明,不间断地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既强化正面引导,又严格规范执法,对各类不文明养犬和噪声扰民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用足用好当场处罚、警告等处罚措施和公开曝光手段,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有效提升我市城市文明形象,确保社会文明祥和。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禁放、养犬管理和噪声治理工作中来,共同维护好、落实好《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希望大家踊跃举报违法线索,公安机关将认真核查,同时为举报人保密。
来源:泰安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