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三人非法采挖16株红豆杉,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6万余元

2020-04-03   商洛新闻网

近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山阳县林业局在山阳县板岩镇香沟村,积极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栽种160株“一代红豆杉”,并委托当地村民管护。

2019年3月5日,候某某等三人在山阳县板岩镇香沟村小香沟组山坡上非法采挖16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后被森林公安抓获,移送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本案涉及损害生态环境后,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及时委托山阳县林业局专业工程师出具专家意见,确定该处生态环境损失为60600元,并制定相应的生态修复方案。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三名被告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606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经商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支持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三名被告也当庭表示认罪伏法,公开道歉,愿意缴纳生态修复费,并由山阳县林业局代为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