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泉州公安
“听说野生动物‘热补’,所以弄几只想炖汤给正在做月子的媳妇喝。”
3月25日,安溪警方经过前期摸排,将非法抓捕野生动物的谢某贵和谢某灿父子抓捕归案,并在其家中查获多只活体鸟类和两只死体鸟类及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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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5岁的谢某贵是安溪县城厢镇人,与其19岁的儿子谢某灿面对民警的审问,居然说出了这个荒唐的理由。民警从其家中查获了3只“黄眉”、2只“竹鸡”、1只“夜鹰”等6只活体鸟类和2只“山鸡”死体鸟类及作案工具,这些成为这父子俩违法的铁证。目前,6只活体鸟类已移交给安溪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收容救护,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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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野生动物和普通家禽的营养价值相当,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功效。在此,警方提醒: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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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