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这些不是一个东西!征收过程中的相似概念你都知晓吗?

2019-09-23   沈玉潮律师

什么?这些不是一个东西!征收过程中的相似概念你都知晓吗?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各地开始实施房屋征收计划,这对于老百姓而言无疑是改善生活条件、提升生活水平的一个契机。然而由于房屋征收项目过程复杂,涉及的利益颇多,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被征收方的权益受损,有些被征收方在咨询小编时,小编才发现很多被征收方对征收行为实施的内容知之甚少,甚至不能区分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补偿决定的区别,今天小编就针对这些问题为大家进行解析,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相应的概念。

首先,大家应当首先明白这三个概念究竟分别指的是什么。

征收补偿方案则指的是征收方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信息、地理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登记调查,在调查分析后作出的征收补偿安排计划。

征收补偿协议主要指的是征收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调换安置房的面积和地点、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用和期限、过渡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偿协议。

征收补偿决定指的是由于征收双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无法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或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明确,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补偿方案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由上述概念信息可知,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补偿决定之前存在一定的联系。征收补偿协议一般是征收方以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内容作为基础作出的内容;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也是以征收补偿方案作为基础,征收补偿决定的内容不可违反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同时在征收双方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征收补偿协议时,需要经过法定程序作出征收补偿方案。

三者虽然存在相互联系,但其性质差距较大,其性质的差距导致被征收方对于不同概念的维权方式不同。

征收补偿方案则是征收方在征求被征收方意见的前提下,单方作出的计划安排,最终实施实施采纳取决于征收方的意思。征收补偿协议属于征收双方之间的行政合同,属于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订立的双方协议。若征收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协议约定的义务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进行维权。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是一项行政决定,是征收方依法对被征收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单方面处分行为。若被征收方对于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征收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知道该征收补偿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在申请复议后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