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11时许,省高警郧西大队民警巡逻至福银高速十堰西匝道处时,发现前方一辆白色小轿车在超车道上迎面逆行而来,导致正常行驶的两辆重型半挂车紧急避让,所幸没有造成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询问得知,司机段某驾车从十堰西收费站驶入高速后,发现走错了方向,就直接在高速公路上掉头逆行。段某声称自己也犹豫过,但是怀着侥幸心理还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经查,段某于2017年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严肃批评了段某,并列举了高速公路逆行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最终,段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表示接受处罚。
按照法律规定,段某被处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其驾驶证被暂扣,需要接受科目一考试后方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高速交警提醒: 在高速公路上走错方向,应选择前方最近的出口下高速再掉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甚至逆行,高速公路上车速都很快,突然停车容易导致后方车辆避让不及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 记者 何利 特约记者 刘铭炀 编辑: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