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连市发布三条重要公告(通告)
01
大连民意网诉求受理职能
整合至省8890平台
大连民意网自成立以来,在化解社会矛盾、提升行政效能、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国家、省整合市民诉求渠道,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一个平台接诉求”的相关要求,大连民意网受理诉求平台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整合至辽宁省政务服务网8890平台。
明日起,如若您有咨询或投诉的需求,请拨打88900000(或12345)热线,或请到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8890平台提交。
02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
森林防火命令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规定,我市本年度森林防火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5月31日。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有林地及边缘100米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区(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及边缘300米以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严禁在林缘农田地进行农事用火。
违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森林防火报警专线电话:12119
03
打击传销
发布举报电话
为打击传销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传销活动或相关线索,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参照《辽宁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此公告:
一、举报有功,核实有奖
自公告之日起,凡能以电话、文字材料、邮件等各种形式举报传销活动,或提供有关线索,帮助打传机关破获传销活动者,均属有功人员。凡是符合《办法》奖励规定的情形,参照本《办法》予以奖励。单人单次最高奖励1万元。
被欺骗、胁迫参加传销活动的举报者,若切实协助执法机关调查取证,可免于行政处罚,并给予奖励。
二、鼓励实名,保护举报人
举报传销鼓励采取实名举报的方式,市打传办承诺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信息。
三、举报方式
大连市打传办84358365普兰店区打传办83112302 中山区打传办82638617 瓦房店市打传办85613214西岗区打传办83649439 庄河市打传办89831110沙河口区打传办84602802长海县打传办89888315 甘井子区打传办86540383金普新区打传办 87871889
高新园区打传办84457521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打传办85283876旅顺口区打传办86395620花园口经济区打传办89470123
来源:大连市营商局、大连市大数据中心、大连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小雨
美编:张强
校对:张军
责编:李元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