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返(来)儋人员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司法厅《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用人单位要加强返(来)儋人员的管理,在返(来)儋人员抵儋当日,督促其在“这里是儋州”公众号中“返儋申报”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各用人单位要加强返(来)儋人员健康监测,严格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制度,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须立即第一时间到市定点医院就医。
三、对各用人单位因返(来)儋人员管控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