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李茂康 刘旻 报道:男子借来朋友的奔驰轿车,却没想到凌晨上路撞坏路灯杆和交通信号灯,弃车逃离现场后被抓获。14日,郧西警方依法对于当事人詹某的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给予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之处罚。因肇事逃逸,事故中造成的16余万元损失,保险公司拒赔,所有损失均有詹某负责。
8月26日凌晨,郧西男子詹某驾驶其朋友的奔驰牌轿车沿郧西县城关镇富康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行至富康大道与七夕大道交叉路口,因操作不当撞上道路右侧人行道路灯杆,造成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詹某弃车逃逸离开现场,至凌晨4时许,该起事故被过路群众发现并报警。
接警后,郧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经仔细调查核实,詹某本次事故造成路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损失达1万余元,车辆维修费用15万余元,保险公司对其肇事逃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拒赔。
14日,经报请郧西县公安局裁决,对詹某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给予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之处罚。当日下午,民警将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人詹某送往郧西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面对法律的严惩,詹某泪流满面,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