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创建更清洁环保、安全文明的环境和氛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增强“保护环境没有旁观者”的主人翁意识,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过节、办事,共享“商洛蓝”。
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主动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环境危害,引导传播健康文明新风尚,为商州空气污染减负,同绘“商洛蓝”。
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各党员干部先行示范,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引领带动身边的人行动起来,参与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列中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珍惜“商洛蓝”。
四、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共同抵制、劝阻身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守护“商洛蓝”。
享受良好的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陈规旧习、倡导文明新俗,让蓝天白云、空气清新成为城市环境的新常态!
商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fe017096fca94a507a3afbdecc2a6b4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