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为国家牺牲的,我为他感到骄傲!”当工作人员来到刘兴汉烈士遗孀李秀英老人家中慰问时,李秀英双眼满含悲伤和骄傲的复杂情绪,却又斩钉截铁地对工作人员说了这话。
据记载,刘兴汉烈士出生于1937年,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适中乡适中村落脚组人,生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14军42师126团侦察连战士。1957年3月,刘兴汉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军入伍。在一次平叛任务中,刘兴汉壮烈牺牲,时年23岁,现安葬于西藏芒康县盐井烈士陵园。
在李秀英老人家中,她拉着工作人员,回忆道:1957年,刘兴汉入伍时,李秀英抱着女儿,站在村口送别丈夫。刚刚学会说话的女儿看着渐行渐远的父亲,哭得撕心裂肺,一声声稚嫩的“爸爸”,让夫妻十分心疼。李秀英出生于旧中国,经历了战火,她知道当兵意味着死亡的风险。她强忍泪水,目送丈夫一步三回头地走远。闲暇时,她经常到村口眺望,希望丈夫能像别的当兵儿郎一样,有朝一日戴着大红花回家。女儿后来长大了一些,她就经常带着女儿一起守望。女儿年幼,不知道母亲在等什么。3年后,也就是1960年,日夜苦盼丈夫归来的李秀英,却等来一纸证明。那一天,乡政府的人来到家里,让李秀英去县里开会,把刘兴汉的牺牲证明领回来。李秀英回忆至此,潸然泪下。60多年过去,她独自一人把女儿拉扯大,什么苦都吃过,唯独对丈夫的牺牲难以释怀。按照乡里的通知,她喊上丈夫的兄弟一起去了县城,含着泪把丈夫的牺牲证明领了回来。
李秀英老人说,丈夫牺牲那个年代,家里生活还很困难,住的是茅草屋,有一次屋子起火,把家里的一些东西烧掉了,丈夫的牺牲证明也没有留下来。丈夫留给她的念想,只剩下女儿和一卷从西藏拿回来的铺盖。后来县里给刘兴汉烈士补办了烈士证明书。
李秀英老人还说,丈夫牺牲后,政府除了发放抚恤金,地方民政部门还隔三岔五安排人来家里背柴火给家里烧。后来不背柴火了,就一年发100元柴火钱。那时候国家穷、地方也穷,不管是送柴火也好,还是发100元钱也好,都是政府对我们孤儿寡母的关照,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随着国家繁荣昌盛,发给我们的抚恤金现在也涨到每年近4万元了。说到此处,李秀英老人笑了,她说,现在日子好过了。娃娃5岁时,她爸爸就不在了,我把她拉扯大,她也结婚了,我的重孙子(外孙)都上高中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