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时间 | 事关醉酒驾驶,新《意见》已说得明明白白~

2024-01-12     博尔塔拉报

原标题:说法时间 | 事关醉酒驾驶,新《意见》已说得明明白白~

本节目由博尔塔拉融媒体中心和博州司法局联合播出

《997说法时间》

参播单位:博州中级人民法院

参与方式:热线 2320111 2320333

微信公众平台:博州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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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瞬间咔嚓

主播夏天与嘉宾林静(右)在直播间。

主播:夏天

参播嘉宾: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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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死亡事故大幅减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酒驾醉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系统总结醉驾入刑以来的执法司法经验,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两高两部”经深入调查研究,联合制定了《意见》。

    《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

    醉驾从重处理情形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四)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五)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七)驾驶机动车人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九)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十)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十一)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十二)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十三)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十四)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十五)其他需要从重处罚的情形。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的;

    (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三)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四)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五)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不能判处缓刑的规定

    (一)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轻微作或者轻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且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

    (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五)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

    (六)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七)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实施妨害司法行为的;

    (八)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九)曾因危险驾驶行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我们呼吁广大驾驶人员,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

    为了大家出行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杜绝酒后驾驶,

    争做守护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文:夏天

    视频拍摄、剪辑:欧优特

    博尔塔拉融媒体中心出品

    监审:姜远海 编审:郭致汝 谢晓研 编辑:何杉 责编:何杉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facea468229bf6bfacdf4d0ae31b4ed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