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喊捉贼!重庆老太偷菜被发现,逃跑后摔伤,之后向菜主索赔8万

2024-06-14   小诸葛拜仁主席

近日,重庆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来,在一个宁静的午后,黄某正在自家菜园里悉心照料着各类蔬菜,突然发现王某正鬼鬼祟祟地采摘着他心爱的香菜。黄某见状,立即出声制止,声音中透露出不容侵犯的威严。王某听到声音,顿时惊慌失措,如同被惊吓的小鸟一般,迅速逃离了现场。

黄某见状,心中怒火中烧,随手拾起一根木棍,疾步追赶上去。然而,在追逐的过程中,王某因过于紧张而意外摔倒,身体重重地砸在了地上,痛苦地呻吟起来。

2022年10月24日,王某因伤势严重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医生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和右肱骨大结节骨折,其伤情经鉴定达到了十级伤残的程度。王某认为这一切都是黄某持棍追打所致,认为黄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愤然将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黄某赔偿他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

但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王某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黄某确实持棍对其进行了追打。同时,医院的病历上也并未记载王某的伤情是由棍击所致。因此,法院认为王某的受伤与黄某的行为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此外,法院还认为,黄某在发现王某偷采香菜后所采取的喊叫、追赶等行为,并未超出一般人的合理预见范围。他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未采取过激的行动。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然而,该院在审理后,同样认为王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事件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了法律对于公民权益的严格保护。同时,也提醒我们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和理智,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