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司机阿某在G3012吐和高速公路洛浦路段行驶中因未看清路标指示牌导致走错路线,为了方便,她竟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被巡逻交警当场查获。
现场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阿某刚刚于3月19日考取驾驶证,目前还在实习期,且没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满三年的驾驶人陪同。最终阿某被处于记12分、罚款200元和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
实习期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必须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的驾驶人陪同。驾驶员在上高速后应仔细查看提示牌,看清楚方向再安全行驶,如果错过了收费站或者互通路口,千万不要在高速上倒车、逆行,应向前行驶至下一出口下高速后再返回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