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新措施!事关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和学校

2023-12-17     搜狐城市-东莞

原标题:东莞市教育局新措施!事关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和学校

进入秋季,东莞全市各中小学陆续开展研学活动,南都聚焦东莞秋季研学问题,开展了系列报道。记者结合9月以来网上现有的涉中小学研学投诉,公开征集社会反馈和意见,发现部分学校在开展研学旅行过程中,存在着费用高昂、强制参与、研学机构选定过程欠透明的问题,仍有待相关部门及学校等各方共同优化,以切实规范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推动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健康发展。

目前,研学旅行已成为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2月15日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研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针对研学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东莞市教育局在今年4月已印发的《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对研学活动开展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再细化、再梳理、再强调,全力以赴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严格规范收费管理

《措施》要求,严格规范收费管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各校组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由学校、承办机构、家长代表三方共同核算出行成本。费用收取和支出要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确保所有学生和家长知悉。

结合目前实际,东莞试行以下措施一年(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市内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每生每次收费标准一般在200元以内;学校每次组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每生每次收费标准在1000元以下的线路须达到全部可选择线路的三分之二以上。学校如组织开展每生每次收费标准超过1000元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需做出书面说明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备案。学校组织收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必须同时提供市内免费研学实践路线,要确保有学生选择的市内免费研学实践路线成功出行,且由学校老师带队。

严格执行自愿参与

《措施》强调,学校要严格执行自愿参与。坚持家长和学生自愿参与原则,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意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变相强制、诱导、劝导家长和学生参加收费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老师与家长、学生沟通研学事宜时务必按《致家长一封信》的范围和口径进行。

在出行前,对自愿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学生,学校要在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基础上妥善做好安排,对自愿留校学生要做好学习、生活、安全等保障。有综合实践类学分要求的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综合实践类学分要求),应明确告知全体学生和家长,综合实践活动包括志愿服务、党团活动、社区服务、研学实践、职业体验等,学生可通过自行参与或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获得相应学分,并提供获取相应学分的规范指引。

严格规范研学机构遴选

《措施》明确,要严格规范机构遴选。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遴选的公开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对于报名参加招选的服务机构,只要具备相应资质都要允许参与现场遴选。现场遴选前,要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将举办遴选会的时间、地点、参与遴选的机构名称、遴选主要流程、家长和学生投票权利等事项告知全体家长和学生,要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派出2名学生和家长代表;对希望参加遴选会的家长,只要报名均可参加;同时还要邀请至少2名督学代表参加遴选会。

学校与中选机构签订协议时要明确约定,中选机构不得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转包给其他机构承办。各学校不得与资质不符、存在转包、违规、未兑现服务承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信誉差等问题的机构合作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明确五项信息要公开

《措施》强调,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其中包括:

需求公开。研学实践承办机构遴选会前,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让有意向的承办机构在有效时间内报名参与,公布活动需求的时间不少于20个自然日。市教育局和各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要在本单位网站增设研学实践专栏,及时发布学校研学实践需求公告。

方案公开。学校组织制定遴选方案,由遴选工作组审定后,将遴选方案在学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方案中必须包括全体参选承办机构的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资质、服务能力、经营记录、课程、收费标准等信息)。

评审公开。学校召开现场评审会遴选承办机构。遴选会时间、地点和主要议程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在学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公开,实行开门评审。学校应对遴选会全程进行录像。

结果公开。评审结束后,学校通过校园宣传栏、公示栏、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至少包括:中选承办机构简介、路线详情(每日行程)、收费明细(各条线路的学生收费明细和学校派出工作人员收费明细)、食宿标准、交通工具及研学课程(包括课程主题、内容、地点、时长、教育意义)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市、镇教育管理部门对下属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情况收集汇总后适时公开。

费用公开。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学校应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详细收支情况(包括收费总额及交通、住宿、餐饮、门票、保险、税金、第三方机构劳务费总额,以及每名学生收费标准和平均每名学生承担的交通、住宿、餐饮、门票、保险、第三方机构劳务费用等)通过班级群、致家长一封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家长公开,确保参与活动的学生家长全员知悉。

此外,《措施》还在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路线选定、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

东莞市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和邮箱:

来源:南方都市报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f00af9fced8d117ce9bf952bbbbb20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