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车辆被撞,4S店推卸责任

2020-08-14   泰有趣

原标题:维修车辆被撞,4S店推卸责任

一般车辆送去维修,店家除了负责维修好车辆外,也要对车辆负一定的保管责任。那么,如果维修车辆在试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店家是否要担责呢?

8月5日下午,因车辆方向盘异常,海陵区车主朱志荣把汽车送到4S店维修。没想到,工作人员在路上试车时,发生了意外。朱志荣说,当时自己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维修工开着车,在龙腾路十字路口,一名老太闯红灯,与自己的车辆发生了碰撞。随后,经过交警勘查,双方互不追究责任,自行解决。

事故是解决了,可是朱志荣认为,这次事故后,自己的车在二手出售时,肯定会折价,对此4S店要进行赔偿。但是,4S店只愿意维修,不愿赔偿。

据朱志荣的妻子程静如介绍,车子在维修前,4S店曾让他们签署了一份《准施工单》。其中“道路测试和行驶”约定,“如因此造成车辆本身损坏,本公司负责修复车辆损坏部分”。现在4S店就以此为由,拒绝给予除修车外的其它赔偿。对此,朱志荣夫妻俩并不认可,认为这是霸王条款。程静如说,由于4S店一直将自己晾在一边,他们打算找外面的修理公司,但是经过咨询他们了解到,维修费用大约四万元。现在他们的诉求是,自己外出修理,4S店承担这4万元的修理费,并赔偿2万元损失费。

那么,对此4S店又是怎样的态度呢?

泰州市海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后经理宗晨认为自己公司也是受害者,起初,他们只同意修车,不同意进行赔偿。不过后来,从善意的角度,他们经过协商,愿意作出一些补偿。 不过,针对具体补偿金额,这名售后经理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那么,4S店基于协议约定,只修车不赔偿的说法是否合理呢?记者带着这个问题,来到了市消保委进行咨询。

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黄实益说,4S店在维修过程中,损坏了消费者的车, 造成严重的侵权,意欲通过条款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这种格式条款是无效的,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黄实益认为,4S店对于消费者的车辆具有保管的责任,发生损坏,4S店理应承担法律责任。黄实益建议,消费者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投诉。

目前,朱志荣提交了申诉书,市消保委也已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