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一季度省重大准备项目
调整为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省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鲁政字〔2020〕23号)要求,对省重大准备项目每季度调整一次,符合条件的转为建设项目。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一季度省重大准备项目调整为建设项目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市、各部门按照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协调服务,加紧落实建设条件,督促项目按计划推进,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2020年一季度省重大准备项目调整为建设项目名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一季度省重大准备项目
调整为建设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