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还在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吗?

2020-02-27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黑龙江绥化:"还在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吗?"

作者:韩兵 翁晓童 新闻来源:正义网

  疫情防控期间,黑龙江省海伦市检察院主动接受绥化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指导,依法办理了一起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案件,并连发三份《检察建议书》。

  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自2019年7月开始,在海伦市双河林场附近,通过粘网和其它工具捕杀野生鸟类。截至案发时,冯某共计捕杀各种鸟类320只,公安机关在其仓库内查获粘网和其它捕鸟工具数件套,其行为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按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有关要求,绥化市院第一检察部有效指导海伦市院迅速引入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完善固定证据,快速办理。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及其周围的居民群众普遍认为,在林地里粘捕鸟类是极其常见的行为,对“三有保护动物”缺乏认知,无法认识到其行为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发现,林草、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公安侦查机关等单位,普遍存在着宣传教育缺项、制度措施不健全、执法监督不到位等情形。检察院依法履职,向上述有关部门依法直接发送《检察建议书》,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上,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和行政机关管理力度、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社会群众的教育宣传力度,让那些沉迷于野味的不法食客和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犯罪分子,无立锥之地。

  “要即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严厉打击非法捕猎犯罪,以此教育社会群众,提高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意识。”该院代理检察长杨宏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