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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获省委、省政府通报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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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作出特别贡献、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上饶市委、市政府等9个集体和兰海军等5名同志分别给予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对作出重大贡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省财政厅等14个集体和李刚同志给予通报嘉奖,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减灾备灾中心等2个集体和姚晗等2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我县荣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作出重大贡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
据了解,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要求改进年度考核,推进平时考核,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满怀热情关心干部。
2018年8月,中共江西省委制定下发相关实施意见,提出着力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奖励结果将作为江西省各地各部门绩效考核、评先创优和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让攻坚克难、实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受激励,使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有干劲。
为石城点赞!石城棒棒的!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
25个集体和8名同志
给予及时奖励!
其中:
二等奖2个、三等奖12个
通报嘉奖15个,通报表扬4个
给予二等奖、三等奖奖励的集体和个人
集体二等奖
上饶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棚改工作)
集体三等奖
1.省国资委(创新省外上市公司收购工作)
2.高安市委、市政府(提高领域自主创新竞争力工作)
3.龙南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作)
4.省水利厅(地方水利建设和应对洪涝灾害工作)
5.省交通运输厅(推进公路及水运等项目建设)
6.省农业农村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7.萍乡市委、市政府(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8.省法院执行局(解决法院执行难工作)
个人二等奖
兰海军
湘东区白竺乡大丰村曹家岭党小组组长、曹家岭村民小组组长(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个人三等奖
1.范小敏
萍乡市委组织部机关党总支(人事科)专职副书记(科长)、驻芦溪县银河镇紫溪村第一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2.钟华国
靖安县双溪镇党委书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陈坚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4.徐东华
瑞金市公安局象湖派出所民警(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给予通报嘉奖的集体和个人
给予通报嘉奖的集体
1.省财政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2.石城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3.省商务厅(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工作)
4.青云谱区政府(老工业基地改造、产业转型升级工作)
5.章贡区政府(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6.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工作)
7.抚州市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8.横峰县委、县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9.宁都县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0.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放管服”改革工作)
11.安福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放管服”改革工作)
12.省民政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3.宜春市委、市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14.湘东区委、区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给予通报嘉奖的个人
李刚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给予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
给予通报表扬的集体
1.省减灾备灾中心(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2.赣县地方海事处(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给予通报表扬的个人
1.姚晗
万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放管服”改革工作)
2.刘根石
龙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素材来源:《江西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