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
一男子报警称“有人跳楼”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
轻生男子不是别人
正是报警人!
这究竟是咋回事?
往下看
“喂?警察吗?有人要跳楼!”
12月15日下午3时30分左右
一名男子报警称有人在某小区楼顶要轻生
接警后,南康区公安局南水派出所民警
迅速赶到现场
发现一名男子手中拿着一瓶白酒
坐在29层的高楼楼顶
情绪非常激动
随时都有坠落的危险
情况危急
民警立即上前与男子进行沟通
同时迅速联系消防官兵
在地面设置救生气垫
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
经询问了解,轻生男子不是别人
正是报警人!
原来男子杨某是抚州人,在江苏打工
今年8月,他通过某网络直播平台
交往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主播小雪(化名)
杨某为了讨小雪欢心
为她在线上线下刷礼物
可是,杨某本身并不宽裕
在刷了2万多的礼物后
杨某表示自己没钱了
随后小雪就对他非常冷淡
杨某来到南康见小雪
但是小雪却不愿见他
情急之下杨某便做出这样不理智的行为
得知了杨某的故事后
民警有的放矢地展开了劝解
耐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
同时,迅速与其女友小雪联系
让她来到现场沟通
经过民警三个多小时的努力
杨某终于卸下了心防
成功被民警营救
杨某其实并不是真的要轻生
只是想引起警方注意,扩大声势
逼迫小雪现身来见自己一面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
当时交往时自称单身的小雪
其实早已经结婚
现在已经是多个孩子的妈妈了
杨某不仅人财两空
还要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代价
12月16日
违法行为人杨某因涉嫌谎报警情扰乱单位秩序
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太不值得了!影响了别人,还浪费了警力!”
对于自己的过激行为
杨某表示感到十分后悔
并希望大家以其为戒,遇到事情
要采取合理合法途径解决
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警方温馨提示
因为感情纠纷或是劳资等纠纷,某些当事人动辄以跳楼、跳桥、跳江相要挟,占用公共资源,浪费警力,极大地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当事人以通过寻求社会关注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却往往适得其反。”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发生纠纷要通过正当途径寻求合法解决,“跳楼秀”不仅无助于事件解决,还会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是一种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有难处可以理解
但是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
这样的行为不仅容易引起聚集围观
形成安全隐患,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影响赣州的社会形象
也是对警力和社会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
请把有限的警力
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