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列入全国试点!
为进一步推动安宁疗护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
《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确定北京市、浙江省、湖南省
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省(市)
天津市南开区等61个市(区)
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
其中
新疆(含兵团)四地入选
分别是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六师
安宁疗护
是指为疾病终末期
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
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
和人为关怀等服务
提高生命质量
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
自2017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启动
两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2019年,乌鲁木齐市、哈密市
就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
《通知》明确了试点任务:
第一,建设服务体系。要求到2025年,在每个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建立覆盖试点地区全域、城乡兼顾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第二,完善支持政策。要求构建价格体系、探索支付制度、加大资金支持、建立转诊机制、制定标准规范、保障药物配备。
第三,壮大服务队伍。要求汇聚专家资源、组建多学科团队、加强教育培训、完善激励机制。
第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医疗行业人员、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多年来
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
建立完善政策措施
不断深入宣传倡导,持续扩大服务供给
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按照“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
二级医院为支撑,三级医院为依托”的
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思路
试点地区参与试点工作的机构
已经覆盖全省、市级、区级医院
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来源:新疆日报微信综合老龄健康司网站、石榴云/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