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是人们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若不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它将成为我们身边的炸弹。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短路、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入室充电、私自改装等引发的事故极其惨烈。
案例一
2023年6月19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中街街道幸福里社区菜园里路42号民房发生火灾,火灾烧毁摩托车2辆、电动自行车8辆,部分家具、衣物等物品,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起火原因为大厅北侧停车区自东向西第4辆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案例二
2023年4月7日凌晨,北京市丰台区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事故导致该居民家中一名老人身亡,楼上试图逃生的邻居一死一伤。经初步调查,火灾事故系老人家属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发生爆炸起火所致。
案例三
2023年3月3日,广州市海珠区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民房,消防救援力量在清理火场中共搜救出5名人员,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火灾事故原因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入室充电起火所致。
电动车及电池严禁进楼入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请收好这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
南城消防提醒您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切记!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楼入户!禁止飞线充电!一定要购买合格匹配的充电器,定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维护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时刻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意外发生!
来源:南城消防救援大队